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留存客户证件过期的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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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
| 日期: 2016-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在我公司开户客户更新留存身份证件资料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请及时到开户分支机构更新身份证件资料;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原留存身份证件已过期超六个月(含)且仍未至分支机构更新身份证件资料的账户采取限制资金转取、转托管、撤指定和新业务办理措施,直至客户到分支机构办理更新客户身份资料为止;
三、有关更新留存身份证件的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开户分支机构进行咨询。
由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客户,在资金存取发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开户分支机构联系确认,并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开户分支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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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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