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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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第一创业
| 日期: 2020-12-21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科创板可转债转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同步修订,并于2020年12月25日起开始生效。修订主要内容为新增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提示,具体如下: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者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并知晓不能转股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签署新版可转债风险揭示书。已经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存量投资者,无需重新签署,但应充分了解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及相关风险。
三、请您密切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内容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信息,切实加强可转债交易风险防范意识,结合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可转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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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