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交易所新增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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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第一创业
| 日期: 2020-12-30
尊敬的投资者:
为配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及香港证券市场交易机制优化,2020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上证发〔2020〕98号)和《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深证会〔2020〕776号),新增对生物科技公司可能未有收入、持续亏损,以及港股通开市前时段优化后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的风险提示,并对交易异常情况处置条款进行了调整。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以下新增风险事项:
一、新增“提示投资者注意,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有收入,上市后仍无收入、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新增“对于适用开市前时段的港股通股票,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开市前时段的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调整“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上交所/深交所对于发生交易异常情况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为“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上交所/深交所对于发生交易异常情况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谨慎参与港股通业务。我司已根据上述通知更新港股通风险揭示书。
特此提示。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