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投资者之家 > 投资者教育 >通知及公告

关于修订《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公告

作者:  |   来源: 第一创业   |  日期: 2021-03-30
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交易所修订并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退市新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内容,我公司修订了沪深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特提示您关注风险事项内容如下:

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新增风险警示股票基本特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明确风险警示股票相关交易风险

1、新增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投资者应当了解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可能与其他股票不同。

2、调整单日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限制的投资者适用范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如有)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等情形除外

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新增退市整理股票基本特点。上市公司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可能为以下原因:交易类原因、财务类原因、规范类原因、重大违法或者公司主动终止上市。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后证券代码不变,沪深交易所在股票简称中分别冠以不同的退市标识。

(二)明确退市整理股票相关交易风险

1、修改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拟终止上市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仅为十五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退市整理股票的剩余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否则有可能错失卖出机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本金亏损。

2、修改退市整理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交易价格波动幅度可能较大,投资者应当注意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三、过渡期相关安排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退市新规设置了过渡期。原退市规则与退市新规中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机制及相关安排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区分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所适用的不同退市规则。

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发布的风险揭示书。

敬请您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理性投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5日

相关资料下载:【上海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上海交易所】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深圳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深圳交易所】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