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太极01(122306)"公司债券回售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5
回售简称:太极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6月9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1、根据发行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太极01,债券代码:122306)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6.25%,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为6.25%并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7-021)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3太极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本次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13太极01"票面利率的决定。
4、"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7年6月9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3太极01"债券,请"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本公告仅对"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3太极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