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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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第一创业
| 日期: 2023-01-13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员工、经纪人或外部人员在微博、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以公司及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进行荐股等投资顾问活动。
互联网平台“非法荐股”主要表现为:自称“老师”“专家”“股神”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会员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
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