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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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第一创业
| 日期: 2024-05-24
尊敬的投资者:
证券市场中的舆情变化与广大投资者的财产利益密切相关,更易形成信息热点,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在市场信息的占有和辨识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网络谣言的危害性更大。广大投资者要增强对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坚决抵制造谣传谣等不法行为,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舆论环境,关注投资风险,合规审慎交易。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上发布涉及证券市场信息都应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造谣、误导,破坏市场信息的正常传播,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因此,投资者进行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蛊惑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投资者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还涉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情形的,还会面临进一步的处罚,如构成违法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