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第一创业兴和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SLB441 |
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目标规模 |
本计划成立时计划财产的初始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本计划初始募集期及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的管理期限为4年,从本计划成立日起算。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下可展期,但按照本合同约定出现本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计划将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
开放期 |
本计划每满12个月开放一次,首个开放期开放三个工作日,后续的其他开放期开放五个工作日。本计划首个开放期为成立日满12个月后的对日起首三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委托人可在该开放期内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在该开放期内第二和第三个工作日办理参与业务。第二个开放期为成立日满24个月后的对日起首五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委托人可在该开放期内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在该开放期内第二到第五个工作日办理参与业务。第三个开放期为成立日满36个月后的次日起首五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委托人可在该开放期内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在该开放期内第二到第五个工作日办理参与业务。 |
临时开放期 |
因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等交易规则修订或因本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及在发生其他必要情况时,管理人有权设定临时开放期,为委托人办理退出业务,临时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投资者首次认购本计划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不含认购费),超额部分不设金额级差,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设置和调整最低认购金额(但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并提前披露。投资者可以多次参与本计划,投资者多次参与本计划的每次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超过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
相关费率 |
1、参与费:无;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R3(中风险) |
适合推广对象 |
适合且仅能向风险承受能力为C3(稳健型)级及以上或符合专业投资者标准的合格投资者销售。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计划的机构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