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第一创业稳进安鑫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SXC304 |
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目标规模 |
本计划成立时计划财产的初始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本计划初始募集期及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初始募集期及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的管理期限为10年,从本计划成立日起算。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下可展期,但按照本合同约定出现本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计划将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日起每周开放,具体开放日期为每周一、二、三(节假日不顺延),委托人在开放期内可办理参与和/或退出业务。 本计划对于每笔申购份额设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14天,自份额确认日(含)起开始计算,委托人仅可对已过最短持有期的集合计划份额办理退出业务。委托人多次申购集合计划份额,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按照上述规则分别计算。 |
临时开放期 |
在不损害现有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管理人有权在合同变更和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的情况下设置临时开放期,供投资者退出,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投资者首次认购本计划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不含认购费),超额部分不设金额级差,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设置和调整最低认购金额(但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并提前披露。投资者可以多次参与本计划,投资者多次参与本计划的每次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超过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
相关费率 |
1、参与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0.2%/年; 4、托管费:0.01%/年; 5、管理人业绩报酬:本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6、证券交易费用:证券交易费用指本计划进行各类投资品种的投资交易而形成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交易所经手费、证管费、银行间交易手续费、场外基金办理要求的申购赎回费等费用、结算费、过户费、佣金等各项费用,证券交易费用在交易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以上各项费用的费率标准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其中交易佣金的费率由管理人本着保护本计划及委托人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7、其他费用:在存续期间发生的本计划审计费用,由本计划承担,在被审计的会计期间,按直线法在每个自然日内平均摊销。银行间市场账户开户费及维护费、证券账户开户费、存续期间信息披露费、电子合同服务费、注册登记费、银行汇划手续费、账户管理费、会计师费及律师费等本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相关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出,列入或摊入当期本计划费用。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资产管理产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2)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各类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同业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不含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 (3)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含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不转股)、可交换债(含可交换私募债,不换股)、资产支持证券(ABS)(不含次级,其基础资产不涉及嵌套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资管产品及其收(受)益权),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债券逆回购; (4)本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投资比例 本计划财产投资于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资产总值的80%。按照穿透合并计算后,本计划的资产配置需符合以下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与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80%(含)-10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持仓合约价值低于资产总值的80%或衍生品账户权益不超过资产总值的20%。参与证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本计划上一日资产净值的10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属中低风险(R2)产品 |
适合推广对象 |
适合合格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专业投资者和谨慎型(C2)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计划的机构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